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修订)》(民大教〔2024〕46号)的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申请转专业对象
音乐表演、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招考形式录取的大一本科在校生。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普通文化课招考大一本科在校生。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26年6月1日-3日:我院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转专业实施细则。
2.2026年6月1日-4日:线下提交材料
线下材料要求:
(1)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6版新)(一式三份)
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成绩单(打印带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并到所在学院签字盖章)、个人申请书(写清转专业原因及未来的学业规划,手写签名、日期等,字数不限)
艺术高考成绩相关证明。
材料提交地点:艺馨楼207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18:00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院通知拟转入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审核和学校审批。
三、转入条件
1.符合《教务〔2026〕68号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下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按学生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接收专业及名额
序号 |
学院名称 |
可接收转入学生专业 |
可接收转入学生数 |
备注 |
1 |
艺术学院(民歌学院) |
音乐表演 |
5 |
音乐类转专业不降级,非音乐类录取后,需降至2026级 |
2 |
艺术学院(民歌学院) |
舞蹈学 |
2 |
需降至2026级 |
3 |
艺术学院(民歌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不降级 |
4 |
艺术学院(民歌学院) |
环境设计 |
5 |
不降级 |
5 |
艺术学院(民歌学院)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2 |
需降至2026级 |
考核内容及方式
1.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需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需进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3.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学院不予接收。
六、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5-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生需在专业测试或面试前15分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校园卡不能作为考试证件)进入考场。未带有效身份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陈就汉、吴小军
副组长:孙进
纪检监督:黄仲品
成员:李雪、张琛琛、熊璇、刘海伟、黄荣川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艺术学院(民歌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67117
艺术学院(民歌学院)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