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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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艺术学院/民歌学院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区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音乐。仅接收报考第一志愿专业1301艺术学、1352音乐两类调剂考生。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除外国语学院的外国语言文学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研究方向外,我校仅接收初试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我校使用英语(一)科目的专业仅接收初试英语(一)的调剂申请,使用英语()科目的专业可接收初试英语(一)、英语(二)调剂申请。

(五)我院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调剂到音乐专业学位。

(六)我院不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

(七)符合招生学院制定的调剂要求。

参加我院调剂的音乐专业考生需提供可证明考生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有关材料。

1.考生需将个人简历、一志愿报考信息、初试成绩、学习经历、比赛获奖情况、表演(演唱、演奏)视频等可证明考生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有关材料,以邮件形式提交至邮箱mdysxy7102@163.com,邮件以“名字+报考方向(乐器/唱法名称)+初试总分”命名,并在全国调剂系统截止报名前完成提交。

2.报考音乐专业调剂的考生请在全国调剂系统中的填报调剂备注栏写明报考领域(方向)的乐器名称或者唱法。

二、调剂程序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一)公布调剂信息

1. 在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并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 考生提前了解学校招生政策查询相关调剂信息。

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开放时间已于328日开放,“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8日开通。我校调剂志愿填报开放时间为2025480:00-14:00。系统开通后,满足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志愿。

(二)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为14个小时,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调剂相关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选拔调剂考生

调剂志愿填报通道关闭后,学院学科调剂考生选拔小组按照本学院公布的调剂选拔规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四)学院复核调剂名单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建议的调剂复试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并报学校批准。

(五)学校审核调剂名单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报送的调剂复试名单。

(六)发送复试通知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调剂复试名单,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填报调剂志愿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七)回复复试通知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6小时内(不含每日22:00-次日8:00)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学院取得联系。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公示复试名单

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代码及成绩和总分等信息)。

(九)确认待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不含每日22:00-次日8:00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对于确认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由考生本人填写《关于放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后,我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申请调剂前,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及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避免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 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 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

4. 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5.对于没有按时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或已确认复试通知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考生如果学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确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关于放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报招生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后,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三、调剂遴选原则

(一)初试内容相同的遴选原则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内容完全相同(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考或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且考试科目代码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初试内容不同的遴选原则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内容不同的调剂考生,因各招生单位自命题难度差异,不以初试总分简单进行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应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调剂考生进入复试资格要求

1. 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 符合学校调剂要求以及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调剂要求。

4. 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为1:2

5. 复试名单确定。按照调剂办法,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调剂复试名单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学院通知考生复试。

五、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一) 考生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学校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须配合进行;同时,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的本科考生(须在2025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①须提供证明自考生考生身份的材料1份: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②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1份。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份(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原件须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拟录取承诺书》原件1份(亲笔手写签名)。

9.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1份。

10.带钢琴伴奏的考生,现场报到需提供钢伴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信息登记

特殊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考生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术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接受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 缴纳复试费

艺术类专业考生240/人(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缴费方式:使用微信扫描学校财务处生成的二维码

(三) 学院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除审查上述内容外,还需审查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学院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格审查复试资格,严把复试入口关。对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及时退回,考生应及时补充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学院在复试过程中须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学科复试小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2025年度我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业务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的潜力。

(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学院党组织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综合一贯表现。

(二) 业务考核

1.专业素质和能力

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得补考。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音乐专业三个领域的考生,请根据自身考试内容需要自备钢伴,考场不提供钢伴。

2.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

综合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

(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7)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外语考评小组进行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 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四) 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

七、调剂成绩计算

(一)初试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学科特点,采用初试总分计算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满分500分)

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加分值)/5

加分值:指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获得的加分值,下同。

复试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

八、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1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录取时,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2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九、调剂基本信息

(一)调剂需求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领域(方向)

学位类型

调剂需求

416

艺术学院

135200

音乐

民族器乐

专业学位

较多

声乐

音乐教育

135700

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专业学位

不需要

视觉传达设计

民族工艺与装饰设计

注:1.“调剂需求”栏中,“较多”指10<调剂名额<25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调剂名额需根据复试比例确定实际需求人数以最终学校下达至学院的名额为准

2. 复试考试内容及说明以《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为准。


 

(二)调剂复试考试安排

序号

时间

复试科目

领域(方向)

地点

1

4月11日     09:00-11:30

15:00-17:30

报到、资格审核

全体考生

艺馨楼一楼大厅

2

4月12日

   09:00-18:00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声乐

考场:艺馨楼音乐厅

候考室:艺馨楼东502

3

4月12日14:00-16:00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声乐

考场:艺馨楼东206

候考室:艺馨楼东205

4

4月12日

   16:00-18:00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音乐教育

民族器乐

考场:艺馨楼东206

候考室:艺馨楼东205

5

4月13日

09:00--11:30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音乐教育

考场:艺馨楼西430

候考室:艺馨楼东502

6

4月13日

11:30-18:00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民族器乐

考场:艺馨楼音乐厅

候考室:艺馨楼东502

注:1.复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每场考试需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2.非考试用品存放区设在艺馨楼一楼103机房。(考试当天,考生请先在一楼103机房存放非考试用品,再到2楼/5楼候考室等候考试)

3.具体安排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音乐专业考生请根据各自考试内容自带钢伴,携带有钢伴的考生请在4月11日报到时提供钢伴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信息登记,钢伴不能携带电子产品进入等候室,只能携带打印的纸质曲谱,钢伴随考生一同进行签到,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由工作人员带入指定场地等候(艺馨楼东503)。

十、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考生。

学院对照调剂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我校及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考生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应在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如果学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联系、监督方式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771-3262606

电子信箱:yzb@gxmzu.edu.cn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60100

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邮箱:0771-3267102,mdysxy7102@163.com

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0771-3267103,ysxy@gxmzu.edu.cn

十二、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及《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学校及我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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